【摘要】 一种发光装置,包括壳体、至少一个卡扣部与一发光条。壳体限定出一容置空间,且包括透镜结构与底部。底部连接透镜结构,且容置空间位于透镜结构与底部之间。卡扣部配置于底部且位于容置空间外。发光条位于容置空间内,且包括电路板与多个发光元件。电路板可拆卸地配置于壳体上。这些发光元件电连接至电路板且适于朝向透镜结构发射光束。发光装置的拆换方式较为简易。此外,还提出了一种采用上述发光装置的背光模块。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中国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区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台湾省 【申请号】CN200810184673.1 【申请日】2008-12-11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49558A 【公开公告日】2010-06-23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49558B 【授权公告日】2011-09-14 【授权公告年份】2011.0 【IPC分类号】F21S2/00; F21V15/02; F21V5/04; F21V17/10; F21V19/00; F21V23/00; F21Y101/02 【发明人】卓良政; 刘上嘉 【主权项内容】一种发光装置,包括:壳体,限定出一容置空间,包括:透镜结构;以及底部,连接所述透镜结构,其中所述容置空间位于所述透镜结构与所述底部之间;至少一个卡扣部,配置于所述底部且位于所述容置空间外;以及发光条,位于所述容置空间内,包括:电路板,可拆卸地配置于所述壳体上;以及多个发光元件,电连接至所述电路板且适于朝向所述透镜结构发射光束。 【当前权利人】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被引证次数】3 【被他引次数】3.0 【家族引证次数】4.0 【家族被引证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