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压缩视频质量评价方法及评价系统。其中压缩视频质量评价方法包括:获取压缩视频码流;从压缩视频码流中提取特征参数;根据特征参数和压缩视频的主观评价值计算评价权值;根据评价权值和新压缩视频的特征参数计算新压缩视频的客观评价值。本发明的压缩视频质量评价方法及评价系统,通过压缩视频特征参数及其主观评价值计算出评价权值,以对新的压缩视频质量进行客观评价,不需要对该压缩视频进行解压缩,完全在压缩视频域进行参数的提取和处理,直接对压缩视频的损伤进行评估;并且由于拟合了主观评价值,使得客观评价更为精确。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3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西城区 【申请号】CN200810223592.8 【申请日】2008-10-08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15146A 【公开公告日】2010-05-26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15146B 【授权公告日】2011-09-07 【授权公告年份】2011.0 【IPC分类号】H04N17/00; H04N7/26; H04N19/00 【发明人】梅海波; 马君; 郭彦东; 骆晓亮 【主权项内容】一种压缩视频质量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压缩视频码流;从所述压缩视频码流中提取特征参数;根据所述特征参数和所述压缩视频的主观评价值计算评价权值;根据所述评价权值和新压缩视频的特征参数计算所述新压缩视频的客观评价值。 【当前权利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专利权人类型】国有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50324 【引证次数】1.0 【被引证次数】26 【他引次数】1.0 【被自引次数】4.0 【被他引次数】22.0 【家族引证次数】6.0 【家族被引证次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