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一种灯具,包括底座、发光单元及导线。底座包括底板及侧框。底板具有第一表面、第二表面、凹槽、第一贯孔及第二贯孔。凹槽位于第二表面。第一贯孔位于凹槽的第一端,并贯穿底板。第二贯孔位于凹槽的第二端,并贯穿底板。侧框配置于第一表面上。第一贯孔与第二贯孔分别位于侧框的内侧与外侧。发光单元配置于第一表面上,并位于侧框内。导线的一端电性连接至发光单元。导线从第一表面经由第一贯孔延伸至凹槽的第一端,并由第一端延伸至第二端,且从第二端经由第二贯孔延伸至第一表面之外。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县土城市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台湾省 【申请号】CN200810181225.6 【申请日】2008-11-18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37739A 【公开公告日】2010-06-16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37739B 【授权公告日】2012-03-07 【授权公告年份】2012.0 【IPC分类号】F21V19/00; F21V21/00; F21V23/06; F21V17/10; F21Y101/02; F21V17/00; F21V23/00 【发明人】蒋人达; 梁家豪 【主权项内容】一种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包括:底板,具有:第一表面;第二表面,相对于所述第一表面;凹槽,位于所述第二表面,其中所述凹槽具有相对的第一端及第二端;第一贯孔,位于所述凹槽的所述第一端,并贯穿所述底板;以及第二贯孔,位于所述凹槽的所述第二端,并贯穿所述底板;以及侧框,配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其中所述第一贯孔与所述第二贯孔分别位于所述侧框的内侧与外侧;发光单元,配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上,并位于所述侧框内;以及导线,所述导线的一端电性连接至所述发光单元,其中所述导线从所述第一表面经由所述第一贯孔延伸至所述凹槽的所述第一端,并由所述第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二端,且从所述第二端经由所述第二贯孔延伸至所述第一表面之外。 【当前权利人】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中国台湾台北县土城市 【被引证次数】2 【被自引次数】1.0 【被他引次数】1.0 【家族引证次数】4.0 【家族被引证次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