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是一种紧急刹车警示灯具,所述灯具包含有减加速度感测单元、中 央控制单元、发光单元。所述减加速度感测单元,侦测车辆刹车时的减加速度, 并同时对应输出信号;所述中央控制单元,设于所述灯具内部并与所述减加速 度感测单元为电连接,且同时接受车辆的车速信号与刹车信号及所述减加速度 感测单元的信号时,对应输出驱动信号;所述发光单元,设于灯具内部并与所 述中央控制单元为电连接,使所述发光单元被所述中央控制单元输出的驱动信 号启动,而为发光显示。通过以车速信号、刹车信号及减加速度信号为判断条 件,使灯具产生一般刹车状态或紧急刹车状态等不同的显示状态,以提高对后 方车辆的警示效果,增加行车安全性,降低事故发生。。: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大亿交通工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台湾省台南市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台湾省 【申请号】CN200810147572.7 【申请日】2008-09-01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665095A 【公开公告日】2010-03-10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B60Q1/44; B60Q1/52 【发明人】林明峰; 简政嘉; 林建豪; 林锟祺 【主权项内容】1.一种紧急刹车警示灯具,其特征在于,其包含有: 一减加速度感测单元,侦测车辆刹车时的减加速度,并同时对应输出信号; 一中央控制单元,设于所述灯具内部并与所述减加速度感测单元为电连接, 且同时接受所述灯具外部,车辆本体的车速信号与刹车信号及设于所述灯 具内部的所述减加速度感测单元的信号时,对应输出驱动信号; 一发光单元,设于所述灯具内部并与所述中央控制单元为电连接,使所述 发光单元被所述中央控制单元输出的驱动信号启动,而发光显示。 【当前权利人】大亿交通工业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台湾省台南市 【被引证次数】18 【被他引次数】18.0 【家族被引证次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