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录像备份方法及视频监控系统,方法包括:步骤一,将录像服务器划分为第一存储区和第二存储区,所述第一存储区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大小的预定存储空间,每个所述预定存储空间用于存储对应的摄像头所产生的视频流;步骤二,客户端通过视频服务器在所述录像服务器的第二存储区中获得备份空间;步骤三,所述客户端通过所述视频服务器指定要备份的录像文件;步骤四,所述录像服务器的管理单元从所述第一存储区将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复制到所述第二存储区。本发明能够在录像服务器进行录像备份和管理,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在客户端进行备份所产生的不易管理耗费资源的技术问题。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3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15层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39280.6 【申请日】2008-12-08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53937A 【公开公告日】2010-06-23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H04N5/76; G06F17/30 【发明人】魏立志 【主权项内容】一种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录像备份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步骤一,将录像服务器划分为第一存储区和第二存储区,所述第一存储区具有至少一个固定大小的预定存储空间,每个所述预定存储空间用于存储对应的摄像头所产生的视频流;步骤二,客户端通过视频服务器在所述录像服务器的第二存储区中获得备份空间;步骤三,所述客户端通过所述视频服务器指定要备份的录像文件;步骤四,所述录像服务器的管理单元从所述第一存储区将所述要备份的录像文件复制到所述第二存储区。。微信 【当前权利人】北京中星微电子有限公司; 中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15层; 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南街31号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002349407; 9112000068188738XM 【引证次数】5.0 【被引证次数】7 【他引次数】5.0 【被他引次数】7.0 【家族引证次数】5.0 【家族被引证次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