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种高尔夫球杆头的配重件,其成份重量百分比包括铁12~15%、铬11~13%、钨25~30%,其余成分为镍,其配重合金较不锈钢、钛合金为重,并具有较佳的延伸强度,可对配重件提供较佳的塑性变形能力,可于配重块成形时,直接于特定位置制成较复杂的商标或图案;且配重件更可藉由添加适量的碳0~0.01%、硅0.1~0.6%、锰0~0.01%、磷0~0.01%、硫0~0.01%以及铜0~0.01%等元素,以改善其机械性质。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申请人】明安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市小港区中林路26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台湾省 【申请号】CN200810125075.7 【申请日】2008-06-24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363089B 【公开公告日】2010-06-23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363089B 【授权公告日】2010-06-23 【授权公告年份】2010.0 【IPC分类号】C22C19/05; A63B53/04; A63B60/02; A63B102/32 【发明人】苏铭淦 【主权项内容】一种高尔夫球杆头的配重件,系固定于该高尔夫球杆头,该配重件以重量百分比表示的成份包括铁12~15%、铬11~13%、钨25~30%,其余成分为镍;更包含至少一种改善机械性质成份,该改善机械性质成份以重量百分比表示是含碳0~0.01%、硅0.1~0.6%、锰0~0.01%、磷0~0.01%、硫0~0.01%以及铜0~0.01%;其中,碳、锰、磷、硫及铜的含量均不包括0;所述配重件的比重介于9~12g/cm3,且其材料延伸率介于49~69%。 【当前权利人】明安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中国台湾高雄市小港区中林路26号 【被引证次数】1 【被他引次数】1.0 【家族被引证次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