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涉及信息处理技术,具体涉及一种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相应的处理设备将法院庭审的物证进行数字化处理,使证据以及庭审相关信息易读取、易存储、易管理、易检索;通过网络集中存储的形式对加工后的信息内容进行储存,保证了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便于进行数据资源的调配。数字证物可以保存在各种媒介上,给案卷的归档保存带来极大的方便,防止了各种原因所导致的物证的毁损,降低了人员的工作量,确保了案件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一号硅谷电脑城7001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27416.1 【申请日】2008-11-26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39468A 【公开公告日】2010-06-16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G06F17/40; G06F17/30; G06F19/00 【发明人】荣凌燕 【主权项内容】一种法庭物证数字化处理与管理系统,包括:-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纸质材料、实物材料,进行图像采集处理;对庭审录像、录音、庭审笔录进行实时采集、编解码;-内容加工工作站,对编码后的庭审视频进行自动打点、字幕电子签名与视频的叠加、笔录与视频的同步复合、庭审视频剪辑;-集中存储装置,采用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对加工后的内容进行集中存储;-信息管理装置,对经过数字化处理后的已存储的实体化材料信息,进行分类编目归档,支持信息检索、统计分析,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已到年限的档案进行删除;其中,信息采集与数字化装置与内容加工工作站连接,内容加工工作站与集中存储装置连接,集中存储装置与信息管理装置连接。 【当前权利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一号硅谷电脑城7001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33691446X 【被引证次数】10 【被他引次数】10.0 【家族被引证次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