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属于软件技术,具体涉及一种软件编制过程中BUG的处理方法。该方法通过BUG的状态来实现测试工程师和研发工程师之间的沟通,对于BUG的详细内容的交流可以通过BUG描述和转发描述来转发,从而实现了BUG的科学化管理。BUG主表中BUG的描述信息全面,检索方便,详细的历史记录功能便于对整个过程的跟踪,为BUG的测试、确认、修复、验证等环节提供了良好的管理平台。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一号硅谷电脑城7001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25321.6 【申请日】2008-10-30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27386A 【公开公告日】2010-06-09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G06F11/36 【发明人】何宇飞; 武皓; 陈伟伟 【主权项内容】 一种软件编制过程中BUG的处理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测试工程师或研发工程师根据发现的问题在BUG主表中新建一个BUG,BUG状态默认为NOT_Approved;(2)项目总负责人将该BUG的状态设置为Open,并判断该BUG属于哪个开发小组,对BUG进行转发;(3)开发小组检查新转发过来的BUG,选择具体负责的研发工程师,并转发BUG;(4)研发工程师根据BUG的描述信息找到问题所在,修改程序解决这个BUG,并把BUG的状态改为SQA;若该BUG不是一个错误时,修改BUG状态为Not_Bug;(5)测试工程师针对状态为SQA的Bug,验证这个BUG是否已经修改成功,如果根据最初的发现步骤证实问题已解决,就将BUG状态改为Close,关闭该BUG;若还能重现,或者不同意研发工程师的解法,则再次将BUG的状态改为Open,转至步骤(2)由项目负责人继续处理。 【当前权利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一号硅谷电脑城7001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33691446X 【被引证次数】9 【被他引次数】9.0 【家族被引证次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