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迷你笔,具有书写、口哨、照明功能。本发明把传统的钢笔或圆珠笔的尾部制造成口哨,笔帽的顶部制造成手电筒,使其多项功能集一体,大大提高了笔的使用价值,同时,为人们的生活,特别是在应急的情况下,提供方便。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李旭 【申请人类型】个人 【申请人地址】271500 山东省东平县县城龙山大街019号计划局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泰安市 【申请人区县】东平县 【申请号】CN200810158792.X 【申请日】2008-11-11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34054A 【公开公告日】2010-06-16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B43K29/00; B43K29/10 【发明人】李旭; 李泰然; 池军 【主权项内容】一种迷你笔,具有笔体(1),其特征是:笔体(1)尾部有口哨(2),笔帽顶部有手电筒(3)。 【当前权利人】李旭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山东省东平县县城龙山大街019号计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