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种安全头盔的发光警示装置,主要是在一头盔本体的外壳体周侧环设有一定位凹槽及一容置凹部,且该定位凹槽的二端部分别连通至该容置凹部,一具导光特性的长条挠性导光组件可容置于该定位凹槽内,并以其二端部分别伸入容置凹部内结合一光源及控制机构,该光源及控制机构的旁侧设有光线投射孔,使其光线可被导引至该导光组件内,藉由该导光组件的均匀导光特性,可于该外壳体的周缘形成一涵盖大区域的光环,以增加整体发光警示效果;且上述导光组件所嵌容的定位凹槽,至少局部设有通孔,且令该导光组件可由该通孔穿入外壳体之内,藉以稳固定位导光组件防止脱落,并进而可以增加导光组件的外凸程度,以加大光扩散面积。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何昌宪 【申请人类型】个人 【申请人地址】中国台湾桃园县八德市介寿路1段943号7楼之1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台湾省 【申请号】CN200810306648.6 【申请日】2008-12-30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66358A 【公开公告日】2010-07-07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66358B 【授权公告日】2014-03-26 【授权公告年份】2014.0 【IPC分类号】A42B3/04 【发明人】何昌宪 【主权项内容】一种安全头盔的发光警示装置,其至少包括一头盔本体、一导光组件及一光源及控制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头盔本体周侧环设有一定位凹槽及一容置凹部,该定位凹槽二端部分别衔接或近接于该容置凹部;所述导光组件为一具导光特性的长条挠性体,其可容置于该定位凹槽内,并以其二端部分别伸入该容置凹部,该导光组件的至少局部朝定位凹槽之外显露;所述光源及控制机构内部具有至少一光源体,该光源体可经由至少一控制开关改变其与一电源导通的状态,并使其导电所发出的光线可被导引至朝向该导光组件伸入容置凹部内的端部内照射。 【当前权利人】何昌宪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中国台湾桃园县八德市介寿路1段943号7楼之1 【引证次数】1.0 【被引证次数】4 【他引次数】1.0 【被他引次数】4.0 【家族引证次数】6.0 【家族被引证次数】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