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前框、背框、液晶显示面板以及第一偏光片。前框具有本体以及延伸自该本体的弯折部。背框配置于前框下,且背框具有一承靠表面,其中弯折部与背框的承靠表面的距离大于前框的本体至背框的承靠表面的距离。液晶显示面板配置于前框与背框之间。第一偏光片设置于前框以及液晶显示面板之间,其中第一偏光片承靠于本体与弯折部两者之一上。。微信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中国台湾台南县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台湾省 【申请号】CN200810174617.X 【申请日】2008-10-28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26912A 【公开公告日】2010-06-09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26912B 【授权公告日】2013-07-31 【授权公告年份】2013.0 【IPC分类号】G02F1/1335; G02F1/1333; G02F1/13 【发明人】卢基业; 吴国文 【主权项内容】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一前框,具有一本体以及延伸自该本体的一弯折部;一背框,配置于该前框下,该背框具有一承靠表面,其中该前框的该弯折部与该背框的该承靠表面的距离大于该前框的该本体至该背框的该承靠表面的距离;一液晶显示面板,配置于该前框与该背框之间;以及一第一偏光片,设置于该前框以及该液晶显示面板之间,其中该第一偏光片承靠于该本体与该弯折部两者之一上。 : 【当前权利人】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中国台湾苗栗县 【被引证次数】7 【被他引次数】7.0 【家族引证次数】5.0 【家族被引证次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