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属于电视台字幕编播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基于时段的字幕单编辑、审查和播出方法。该方法对字幕单采用分时段编辑发送方式,编辑好一个时段就发送审查播出,别的时段可以继续编辑。当某一天正在播出的字幕单需要编辑时,就可以分成时段编辑然后分时段进行发送,从而能够应对边播出边编辑的要求。各时段可以同步进行编辑和发送审查播出,审查也可以分段审查。本发明所提供的方法提高了字幕单编辑和审核效率,增加了播出的灵活性。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北京硅谷电脑城15层1501-1506室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27209.6 【申请日】2008-11-25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64952A 【公开公告日】2010-06-30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H04N5/278 【发明人】卢有飞 【主权项内容】一种基于时段的字幕单编辑、审查和播出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将字幕单按时间划分为多个时段;(2)对不同时段的字幕单分别进行编辑;(3)将编辑好的各时段的字幕单发送给审核人员审核;(4)审核人员将审核好的字幕单发送给播控系统;(5)播控系统按时段进行字幕单的拼接,形成要播出的完整字幕单。 【当前权利人】新奥特(北京)视频技术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北京硅谷电脑城15层1501-1506室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631036849 【引证次数】2.0 【被引证次数】7 【自引次数】2.0 【被他引次数】7.0 【家族引证次数】2.0 【家族被引证次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