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可激光标记的聚酰胺组合物,包含有共混的以下组分:聚酰胺,100重量份数;氰尿酸三聚氰胺,1~10重量份数;炭黑,0.01~1重量份数;玻璃纤维,10~60重量份数。本发明还涉及制备该可激光标记的聚酰胺组合物的方法,所述的制备方法包括将所述的将包括所述的聚酰胺、氰尿酸三聚氰胺、炭黑、玻璃纤维在内的组分通过熔融共混制得可激光标记的聚酰胺组合物。该组合物能够克服由于玻纤的存在使得黑色聚酰胺难以进行激光标记和目前的激光填料多为无机物引起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下降、透光率下降的问题。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728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朝阳区 【申请号】CN200810224872.0 【申请日】2008-10-24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24259A 【公开公告日】2010-06-09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24259B 【授权公告日】2013-02-06 【授权公告年份】2013.0 【IPC分类号】C08L77/00; C08K5/3492; C08K3/04; C08K7/14; B41M5/24 【发明人】王小兰; 张师军; 张薇; 张丽英; 李魁; 邵静波; 吕明福; 尹华; 吕芸; 张浩; 陈力; 刘涛; 邹浩; 张洪波; 李杰 【主权项内容】一种可激光标记的聚酰胺组合物,包含有共混的以下组分:聚酰胺,100重量份数;氰尿酸三聚氰胺,1~10重量份数;炭黑,0.01~1重量份数;玻璃纤维,10~60重量份数。。 【当前权利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专利权人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6094P; 911100008011250143 【引证次数】6.0 【被引证次数】22 【他引次数】6.0 【被他引次数】22.0 【家族引证次数】10.0 【家族被引证次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