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属于火灾薄弱环节分析方法,具体涉及一种核电厂火灾薄弱环节分析方法。其特点在于:针对每一防火区、防火小区开展“分析”,鉴别潜在的共模失效。然后进行再一次的功能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必要的潜在共模点采取补充防火措施,确保火灾不会引起共模失效而导致机组正常运行或事故工况下所必须的安全功能的丧失。火灾薄弱环节分析大量地减少了非能动防火保护的数量,在确保核电厂安全功能的前提下,极大地节约了工程成本。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840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180991.0 【申请日】2008-11-20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32810A 【公开公告日】2010-06-16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32810B 【授权公告日】2014-08-27 【授权公告年份】2014.0 【IPC分类号】A62C3/00 【发明人】信天民; 谭广萍; 刘文华; 王乐 【主权项内容】一种核电厂火灾薄弱环节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待分析的安全防火空间;(2)根据准则a、b、c、d依次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共模,如果不存在,则转到(1)确定下一个待分析安全防火空间,如果存在,则转到(3);(3)对潜在共模进行第一阶段功能分析,核实火灾情况下安全功能的完整性,并判断是否确认为共模,如果不是,则结束本次分析,如果是则继续,其中确认共模的依据是:如果在设备同时失效情况下安全功能无法保证,则该潜在共模点被认为确认的共模点;(4)对确认的共模进行火灾风险分析,判断是否确认共模,如果否,则无需处理并结束本次分析;如果是,则继续;其中判断依据为:如果火灾风险分析证明经第一阶段功能分析后共模确认的两个设备至少一个有效,则从火灾风险分析的角度不确认该共模;(5)判断防火保护要求与系统设计是否一致,如果否,则转到(6),如果是,则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并结束本次分析;(6)进行第二阶段功能分析,判断共模是否可接受,如果是,则无需处理并结束本次分析,如果否,则对该防火空间进行设计修改并结束本次分析;其中步骤(2)中的准则a、b、c、d分别为:a准则:如果在同一个安全防火空间内存在以下情况,则认定为火灾共模点:属于确保安全功能的同一系统的两个冗余列(通道)的安全级机械设备或电缆。b准则:如果在同一个安全防火空间内存在以下情况,则认定为火灾共模点:一方面存在属于确保安全功能的安全级机械设备或电缆的一个通道,另一方面又存在属于同一系统冗余列(通道)运行所必须的系统。c准则:如果在同一个安全防火空间内存在以下情况,则认定为火灾共模点:电缆不属于上面所说的类型(a或b)但:它们是由冗余配电盘进行供电,并且电缆数量之多会导致配电盘总保护选择出现故障。d准则:如果在同一个安全防火空间内存在以下情况,则认定为火灾共模点:火灾情况下,一方面存在设备故障可能会导致事故或附加运行工况出现,同时存在此工况下为了确保安全功能所必需的其他设备。 【当前权利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27329 【被引证次数】12 【被自引次数】6.0 【被他引次数】6.0 【家族引证次数】1.0 【家族被引证次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