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包括: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设备。在本发明中,当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后,可以将第一触点对应的第一对象移动到第二触点对应的文件夹或第一位置,这样,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就不需要在触摸屏上进行拖拽操作,避免了因拖拽操作而使移动或锁定对象的操作失败情况的发生,从而提高了在触摸屏上移动对象成功的几率。。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4层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47044.9 【申请日】2008-12-31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70326A 【公开公告日】2010-07-07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70326B 【授权公告日】2012-07-25 【授权公告年份】2012.0 【IPC分类号】G06F3/048; G06F3/0488 【发明人】林敏; 张嘉 【主权项内容】一种触摸屏上移动对象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在用户使用触控设备操作所述触摸屏时,产生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其中,所述第一触点和第二触点为与一次移动对象操作相关的触点,所述第一触点对应有第一对象,所述第二触点对应有一文件夹或第一位置;将所述第一对象移动到所述文件中或第一位置处。 【当前权利人】北京联想软件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4层 【专利权人类型】港、澳、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801145015E 【被引证次数】26 【被自引次数】4.0 【被他引次数】22.0 【家族引证次数】1.0 【家族被引证次数】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