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网络视频直播方法和系统,可解决现有技术不能控制直播节目的发布问题。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网络视频直播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直播客户端向节目管理服务器发送直播信息;节目管理服务器根据直播信息控制直播节目的播出。所述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包括:直播客户端、播出服务器和节目管理服务器。根据本发明实施例,可控制直播节目的发布问题。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0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南座18层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40398.0 【申请日】2008-12-19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53967A 【公开公告日】2010-06-23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753967B 【授权公告日】2013-06-05 【授权公告年份】2013.0 【IPC分类号】H04N7/16; H04N7/173; H04L12/08 【发明人】曹康 【主权项内容】一种网络视频直播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直播客户端向节目管理服务器发送直播信息;节目管理服务器根据直播信息控制直播节目的播出。。 【当前权利人】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54室 【专利权人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263767522 【被引证次数】7 【被他引次数】7.0 【家族引证次数】5.0 【家族被引证次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