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虚拟交易中可信证据的采集方法,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录屏工具对虚拟交易过程进行屏幕录像;(2)将视频数据通过http协议发送到时间戳服务器;(3)时间戳服务器从时间源获取标准时间,使用服务器私钥对视频数据签发时间戳;(4)时间戳服务器返回时间戳信息;(5)请求者获取时间戳,即得到交易可信证据,进行保存。本发明能够为所有虚拟交易提供可信的证据。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200070 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50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上海市 【申请人区县】静安区 【申请号】CN200810205175.0 【申请日】2008-12-31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70624A 【公开公告日】2010-07-07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G06Q30/00; G06F19/00 【发明人】掌晓愚; 杨茂江; 张义民 【主权项内容】一种虚拟交易中可信证据的采集方法,该方法基于虚拟交易平台实施,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1)通过录屏工具对虚拟交易过程进行屏幕录像;(2)将由步骤(1)取得的视频数据通过http协议发送到时间戳服务器;(3)时间戳服务器从时间源获取标准时间,使用服务器私钥对视频数据签发时间戳;(4)时间戳服务器返回时间戳信息;(5)请求者获取时间戳,即得到交易可信证据,进行保存。 【当前权利人】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上海市闸北区秣陵路50号 【专利权人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20483955 【被引证次数】3 【被他引次数】3.0 【家族被引证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