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种通话费用管理系统,所述系统包括:设置模块,用于设置各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及该通讯装置在固定期限内允许使用的通话费用;计算模块,用于当通讯装置处于通话状态时,依据上一次通话结束时通讯装置的累加通话费用、本次通话的被叫所属的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目前通话时长计算通讯装置的当前累加通话费用;及控制模块,用于当通讯装置的当前累加通话费用达到设置的允许使用的通话费用时切断本次通话,或当通讯装置的当前累加通话费用未达到设置的允许使用的通话费用时允许用户继续通话。本发明还提供一种通话费用管理方法。利用本发明方便用户管控通话费用。 : 【专利类型】发明申请 【申请人】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奇美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富士康科技工业园F3区A栋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深圳市 【申请人区县】宝安区 【申请号】CN200810305179.6 【申请日】2008-10-24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730044A 【公开公告日】2010-06-09 【公开公告年份】2010 【IPC分类号】H04W4/24 【发明人】黄文政 【主权项内容】一种通话费用管理系统,运行于包括内存的通讯装置中,所述内存中保存有每次通话结束时通讯装置的累加通话费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设置模块,用于设置各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及该通讯装置在固定期限内允许使用的通话费用;计算模块,用于当通讯装置处于通话状态时,依据上一次通话结束时通讯装置的累加通话费用、本次通话的被叫所属的电信运营商的资费标准、目前通话时长计算通讯装置的当前累加通话费用;及控制模块,用于当通讯装置的当前累加通话费用达到设置的允许使用的通话费用时切断本次通话,或当通讯装置的当前累加通话费用未达到设置的允许使用的通话费用时允许用户继续通话。 【当前权利人】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奇美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富士康科技工业园F3区A栋; 中国台湾新北市土城区民生街4号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8817535K 【引证次数】2.0 【被引证次数】2 【他引次数】2.0 【被他引次数】2.0 【家族引证次数】5.0 【家族被引证次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