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对卷烟成品进行电磁辐照的后处理方法,是利用一定频率的电磁波对卷烟成品进行辐照处理一段时间,采用的电磁波为频率为430mHz~24100mHz的X射线,处理时间为30~180s。依此方法处理的卷烟成品能有效提高卷烟安全性、杀虫、防霉、延长卷烟货架期等,具有操作方便、无二次污染以及经济适用等优点。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申请人】川渝中烟工业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610017 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6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成都市 【申请人区县】成华区 【申请号】CN200810044825.8 【申请日】2008-02-26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233954B 【公开公告日】2010-12-08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233954B 【授权公告日】2010-12-08 【授权公告年份】2010.0 【IPC分类号】A24B15/22; A24C5/60 【发明人】戴亚; 汪长国; 唐士军 【主权项内容】对卷烟成品进行电磁辐照的后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箱装或条装的焦油量为15mg/支、烟气烟碱量为1.2mg/支、一氧化碳量为15mg/支的卷烟成品,用吊挂挂起,放置在电磁辐照区,电磁辐照所使用电磁波的频率为1000MHz,处理时间为60s。 【当前权利人】川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区成龙路2号 【引证次数】3.0 【他引次数】3.0 【家族引证次数】3.0 【家族被引证次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