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涉及网络电视业务与互联网业务的切换方法。一种方法包括:业务网关接收网络电视业务平台转发的网络电视用户终端发起的携带有网络电视业务账号的互联网业务请求;业务网关根据网络电视业务账号判断是否有权限使用互联网业务,如果有,则向网络电视用户终端提供互联网业务。另一种方法包括:业务网关接收互联网业务网站转发的互联网用户终端发起的携带有互联网业务账号的网络电视业务请求;业务网关根据互联网业务账号判断是否有权限使用网络电视业务,如果有,则向互联网用户终端提供网络电视业务。本发明使得用户可以在终端上同时使用网络电视业务和互联网业务,实现网络电视承载网络和互联网的业务共享。 :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140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1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西城区 【申请号】CN200810222936.3 【申请日】2008-09-23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365100B 【公开公告日】2010-12-22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365100B 【授权公告日】2010-12-22 【授权公告年份】2010.0 【IPC分类号】H04N7/16; H04N7/173; H04L29/06 【发明人】冯伟斌; 张伦泳; 柯再雄; 马少红 【主权项内容】一种网络电视业务与互联网业务的切换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业务网关向网络电视业务平台提供互联网业务的业务列表,以供所述网络电视业务平台认证接收到的网络电视业务账号成功后向网络电视用户终端下发;业务网关接收所述网络电视业务平台转发的所述网络电视用户终端根据所述互联网业务的业务列表发起的互联网业务请求,所述互联网业务请求中携带有网络电视业务账号;业务网关根据所述网络电视业务账号判断是否有权限使用互联网业务,如果有,业务网关则与互联网业务网站进行交互,并向所述网络电视用户终端提供互联网业务。 【当前权利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1HYK9X 【引证次数】3.0 【他引次数】3.0 【家族引证次数】3.0 【家族被引证次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