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后视图与主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 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右视图与主视图相同,省略右视图。 3.本外观设计产品A部与B部之比等于0.618±0.01。 【专利类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653100云南省昆明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昆明市 【申请号】CN200830251987.X 【申请日】2008-11-25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301150392D 【公开公告日】2010-03-03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301150392D 【授权公告日】2010-03-03 【授权公告年份】2010.0 【发明人】王笛; 倪朝敏; 向能军; 李中昌; 桂永发 【主权项内容】无 【当前权利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区红塔大道118号 【专利权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0021766326X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