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账单发送方法,包括:电视台通过电视彩信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账单。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电视彩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台,用于通过电视彩信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账单;数字电视终端,用于接收账单。本发明解决了现有的账单发送方式或者不够及时,或者信息量太少的问题,进而可以在电视彩信系统的基础上,添加账单发送的功能,使得账单通知更加方便、快捷。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申请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类型】企业 【申请人地址】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A2座6F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北京市 【申请人区县】海淀区 【申请号】CN200810241074.9 【申请日】2008-12-25 【申请年份】2008 【公开公告号】CN101459813B 【公开公告日】2010-10-13 【公开公告年份】2010 【授权公告号】CN101459813B 【授权公告日】2010-10-13 【授权公告年份】2010.0 【IPC分类号】H04N7/025 【发明人】苗林 【主权项内容】一种账单发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电视台通过电视彩信向数字电视终端发送账单,其中,具体包括:所述电视台提取多个账单的公共信息,并广播所述公共信息,所述公共信息包括账单头、账单尾、以及频点信息;提取所述多个账单提取所述公共信息后的剩余内容,并广播所述剩余内容,其中,具体包括:根据接收所述多个账单的数字电视终端的机顶盒卡号,对所述多个账单进行分组;将各组内的所述账单的所述剩余内容压缩成包;广播所述包。 【当前权利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盈创动力大厦A2座6F 【专利权人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87892239 【家族被引证次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