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本外观设计可以当作室内照明灯使用。 2.本外观设计可以当作手电筒使用。 3.本外观设计可以当作闪光艺术灯使用。 【专利类型】外观设计 【申请人】王维峰 【申请人类型】个人 【申请人地址】315613浙江省宁海县岔路镇兆岸村 【申请人地区】中国 【申请人城市】宁波市 【申请人区县】宁海县 【申请号】CN200630159121.7 【申请日】2006-11-24 【申请年份】2006 【公开公告号】CN300716791D 【公开公告日】2007-12-05 【公开公告年份】2007 【授权公告号】CN300716791D 【授权公告日】2007-12-05 【授权公告年份】2007.0 【发明人】王维峰 【主权项内容】无 【当前权利人】王维峰 【当前专利权人地址】浙江省宁海县岔路镇兆岸村